城市建设学院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7-24 访问次数: 339
城市建设学院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切实提高学院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及学校相关指导文件的精神,学院将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质量检查领导小组
学院根据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工作的需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王新杰
副组长:周年勇
成 员:夏雄、王伯林、杜尔登、陈孚江、徐博、刘健鹏、刘少峰、张秋亚、刘会东、庄加玮、王勤
秘 书:许敏
二、质量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2022-2023学年度(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含全日制本科生、留学生、辅修双学位学生。
三、质量检查布置与安排
(1)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5日:明确专业负责人为自检工作责任人(土木:夏雄、工管:王伯林、给水:杜尔登、建环:陈孚江),各专业负责人按照各专业实际学生总数,不低于1:20的比例推选有经验的骨干老师作为检查成员(建环专业除外)。各专业推选的检查成员,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且具有丰富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了解相关政策及文件。新引进三年内的青年老师不可以作为检查成员,具体推选指标分配如下:
专业名称 | 学生数量 | 检查老师数量 |
土木工程 | 77 | ≥4 |
工程管理 | 33 | ≥2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62 | ≥4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102 | ≥4 |
(2)2023年7月26日: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领导小组审核各专业的推选名单,对于不合适的成员给出合理建议。
(3)2023年7月27日:各专业负责人给检查成员分配待检查学生数量,检查成员要回避自己指导的学生。
(4)2023年7月28日:教学院长对检查成员进行会议培训,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提醒检查重点及要点,即选题意义、写作规范、论文格式、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
(5)2023年7月29日~2023年8月10日:检查成员在常州大学毕业设计管理系统里完成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并将存在的问题,汇总给各专业负责人,再由各专业负责人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并形成整改意见。
(6)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5日:检查成员核查整改情况,并完成附件1的表格填写。各专业负责人汇总审查人员附表,并进行审核,最后提交至学院。
(7)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17日:学院根据各专业提交的汇总表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20%,确保整改到位后,将结果提交给学校。
附件:
附件1: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