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学院2027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6-09-02 访问次数: 10
城市建设学院2027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加强国家战略急需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科学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促进和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规范、高效地做好学院2027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相关工作,根据学校《常州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常大〔2025〕47号)及《关于做好2027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与领导
1.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负责,本科教学、本科学生工作、研究生教学的院领导和相关学科教授代表等组成,负责本学院的选拔推荐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冯 胜
副组长:许 霞、顾 坚
成 员:陈春红、李小双、周年勇、魏 永、吕奇峰、邵丹迪
秘 书:许 敏
2.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院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和教师代表参加,负责监督本学院的选拔推荐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刘茂灿
副组长:顾 坚
成 员:胡 坤、仲慧赟、庄加玮、耿 犟、郭 强
秘 书:徐晓莉
3.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发明专利等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答辩全程录像录音,答辩结果公开公示。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刘茂灿、冯 胜
副组长:许 霞
成 员:陈春红、李小双、陈正发、王少伟、周年勇、董良飞、魏 永、刘恩海
秘 书:许 敏
二、推免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的统筹安排,我院今年可推荐8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且有4个候补名额。经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全体会议决定,按各专业应届毕业生的生数占比,学院四个本科专业各分配2个推免名额,1个候补名额。
三、基本推荐条件
学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才可申请推免资格: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2. 应为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以及有其它规定不参加推免的学生)。
3. 学习成绩优秀,须通过专业培养方案第1-6学期全部应修的必修课,必修课初修成绩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简称学分绩点)位于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且初修必修课中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次。
4. 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外语为小语种者,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
5. 综合能力强,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四、遴选方案
1. 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体系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面试和考试。
2. 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和发展素质评价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学分绩点折算分占70%,发展素质评价分占30%。
学分绩点折算分和发展素质评价分通过百分制量化计算,满分均为100分,保留二位小数位数。
3. 学分绩点折算分取学生专业培养方案第1-6学期全部应修必修课程初修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学分绩点折算分=20×[∑(应修必修课程成绩×0.05×课程学分)/应修必修课程总学分]
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等级制成绩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分别按95、85、75、60、40分折算。经批准缓考的课程,成绩以缓考成绩计算。
4. 发展素质评价指标包括学生在本科阶段的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发明专利、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志愿服务和学生获得的各级荣誉称号等。学院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进行认定、审核。
(1)竞赛获奖
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以常州大学为署名第一单位、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相关比赛原则上应为《常州大学大学生竞赛组织管理办法》认定的Ⅰ 级竞赛中的创新创业类、学科知识类。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且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2)科研论文
学生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正式发表的以常州大学为独立单位(或第一单位)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须为独立作者或排名第一身份或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的论文,仅限于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情况。
期刊分类参见《常州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核算办法》《常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业绩核算办法》最新版。
(3)发明专利
学生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授权、且常州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且与学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可纳入评价。
(4)参军入伍服兵役
学生应征入伍并退出现役。
(5)到国际组织实习
学生赴境外主要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学术类国际组织学习。
(6)参加志愿服务
参加志愿服务需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方可纳入评价。
(7)荣誉称号
学生获得的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 发展素质评价中,学生在同一成果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原则上取最高分计,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6. 申请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和发明专利等,原则上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五、遴选程序
1. (9月3日-9月4日)预报名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将相关申请材料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发明专利、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参加有组织的国际组织实习、学生荣誉称号等)报所在学院。
2. (9月5日-9月6日)材料审核
组织学生在校推免系统完成申请,学院在“常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中完成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初审,对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发明专利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工作,院审核专家组对推免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获奖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未通过审核鉴定的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获奖,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3. (9月7日)遴选推荐
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各部分审核认定意见,根据上述第4条的遴选方案为各加分项赋分,并计算综合评价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按分配的推免名额确定拟推免人员名单、候补名单以及推荐顺序。
4. (9月7日-9月9日)院内公示
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审核结果、各加分项的审核认定结果,以及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推荐顺序等。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表格材料报送教务处。
六、其他
1. 推免申请学生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供有关材料,推免申请学生在推免工作环节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院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获得推免资格后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4)未获得学士学位的。
(5)经校推免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况。
2. 推免工作实行报备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推免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表》须递交学生所在学院。申请学生若有亲属(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与学院推免相关工作的,应主动向所在学院递交《推免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表》,并说明情况。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 经学校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应以其他方式自主择业或申请出国(境)留学等。
4. 推免工作材料保存由专人负责,所有纸介质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材料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学院负责保存各类过程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小组会议材料、学生申请名单和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综合评价材料、专家审核及学生答辩(录音录像)材料等。
5. 本方案与上级管理部门政策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管理部门政策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商议、报教务处审定后处理。
6. 学院推免工作接受师生监督,如对推免工作有疑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
学院:0519-86330553,xuxiaoli@cczu.edu.cn
城市建设学院
2026年09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