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学院关于启动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21 访问次数: 10
城市建设学院关于启动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教研室:
根据学校《关于启动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及《常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常大教〔2023〕13号),学院结合自身的情况及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要求,对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整体的安排。请各专业、教研室认真对照执行。
一、组织安排
1.学院启动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专业、教研室务必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启动布置工作,提前告知师生相关要求,提前公布毕业设计(论文)的标准和要求。
2.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各专业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制定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大纲,大纲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课程目标(支撑的毕业要求)、教学内容(支撑的课程目标)和考核标准。
3.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的通知》(学位办〔2024〕5号)要求,自2024年6月1日起,学位授予信息实施即时备案,各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授予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后7日内完成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即时备案涉及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研究方向、论文关键词、论文选题来源、撰写语种等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字段,即时备案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二、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管理
各专业、教研室应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
1.严把选题关。选题要坚持“一人一题”的原则,确需多人合作完成的团队课题,应明确分工,确保每个学生的内容独立并达到相应的工作量。选题应明确选题来源,且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做到难易适中,工作量适当。要紧扣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实际,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科技、应用参考价值。在选题过程中,要注意增加综合性、创新性以及以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比例。
2.加强开题审核。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监督,审核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材料,审核课题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研究内容与研究方向是否与专业所相关,是否具有理论或实践价值。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经确定,一般不得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须经指导老师同意,且需要在论文管理系统完成更改流程,保证论文管理系统显示信息与论文上传文档信息一致。
3.筑牢学生学术底线。学院要加强对学生学术研究方法的指导和学术道德的培养。实验结果、调研数据严禁伪造、杜绝抄袭,遵循良好的学术规范,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都需要查重,检测报告将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参考依据之一。
4.严把答辩关。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在满足所需材料齐全合规,且指导老师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参加答辩,答辩未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需要修改、指导教师审核后进行再次答辩;要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有条件的专业应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5.做好毕业设计(论文)信息确认。论文题目、论文研究方向、论文关键词以及指导教师、选题来源、论文类型等信息将用于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务必确认正确。论文研究方向最多可填2个,不得与学生所学专业一致,关键词建议3-6个,论文题目、研究方向、关键词两两之间不得完全一致。
三、时间安排
学期 | 时间 | 任务安排 |
2024-2025-1 | 第13周 (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 | 教师资格审查、聘任; 指导教师在毕设系统发布毕业设计题目。 |
第14周 (2024年12月02日-12月06日) | 学生、指导教师完成毕设系统双选及选题调剂。 | |
第15周-第16周 (2024年12月09日-12月20日) | 指导教师在毕设系统中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 |
第17周-第19周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10日) | 学生完成并提交毕设前期材料(将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和外文翻译的原稿及译稿上传至毕设系统),教师审核。 | |
2024-2025-2 | 第2周 | 各专业组织开题答辩。 |
第7周-第8周 | 各专业对学生进行中期检查并填写中期检查材料。 | |
第15周 | 各专业完成答辩。 | |
第16周 | 上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
四、毕业设计(论文)抽检
1.学院自查:各专业、教研室在答辩前需对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检查,检查比例为100%。检查的内容和重点是设计(论文)的选题意义、内容和水平、工作量饱满度、写作格式和规范性、查重率等,检查不合格的论文不得参加当次答辩。
2.学校抽查: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7天报教务处,教务处随即确定抽查名单,对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检查。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比例为各专业的2%。
抽查“不合格”毕业设计(论文)不得提交答辩,限期整改后经教务处组织的专家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答辩。对弄虚作假、抄袭者,将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毕业设计(论文)评优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组织开展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遴选工作(省优论文将从校优论文中依规遴选推荐),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城市建设学院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