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城市建设学院202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办法
发布时间: 2024-09-13 访问次数: 545
为稳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实现研究生培养的科学管理,根据学校有关通知要求,现成立城市建设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院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等的评审工作。
一、城市建设学院202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乔元明、刘茂灿
委员:顾坚、冯胜、许霞、陈春红、李小双、张秋亚、陈孚江、许敏、封晓鸣、张争、王博文(研究生代表)、赵黄凯(研究生代表)、鲍溢(研究生代表)
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院2024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的组织、评审、推荐等工作。
二、评选奖项及评选范围
(一)研究生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范围:所有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生
(二)校内评优表彰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活动积极分子奖、科研实践综合奖
范围:科研实践综合奖,范围为非毕业班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生。
三、评选程序
有意申报的研究生填写各奖项审批表,并提供证明材料向学院申请,在截止时间前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辅导员初审,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决定表彰。评选结果须经学院和学校两级公示,公示期各5天。
四、评选依据
评奖评优严格按照《常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管理办法》、《常州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研究生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详见附件1)等规定。特殊情况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
五、评选名额或比例:
奖项 | 比例与金额 |
学业奖学金 | 博士:一等奖50%(15000元);二等奖50%(12000元)。 硕士:新生:双一流院校与学科推免生24000元、其他院校推免生及双一流院校与学科一志愿考生18000元、其他院校一志愿及双一流院校与学科调剂考生12000元、其他类考生8000元。 其他年级:一等奖15%(12000元),二等奖15%(10000元),三等奖70%(8000元)。 |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活动积极分子 | 每项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参评研究生人数的5%,优秀研究生干部和活动积极分子奖不能兼得。优秀研究生获得者综合评定排名需在前5%。 |
科研实践综合奖 | 不超过年级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仅限非毕业班) |
六、注意事项:
1、要求认真填报研究生各项评奖评优审批表及汇总表。各类“审批表”(要放入学生档案,不要与其他材料装订)请用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签名均须手写,各栏目填写不能过于简单和含糊(照片不用贴)。手续不全者视作无效申请材料。
2、本人必须提交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A,B类课程)或中期考核成绩表,发表的论文和专利必须按照要求提交复印件(须经签字或盖章确认)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参选积极分子和优干的同学,有证明材料的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等);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9月20日16点前。
国家奖学金材料接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问题请联系学工办,办公电话:0519-86330981(8:00-16:30)。
常州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常州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2023-2024学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