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建设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24    访问次数: 10

系部(教研室)、指导教师以及2024届全体同学:

为了组织好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及小组答辩工作,确保答辩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教务处的要求,我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定于530日至66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评阅

527~529各系对论文及设计查重,原则上毕业设计文字复制比(或全文总相似比)不高于30%,原则上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或全文总相似比)不高于20%。推荐为校级、省级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全文相似率原则上应不大于20%

学生在答辩前两天将毕业设计(论文)上传到校毕业环节管理系统,并将全套纸质材料带去答辩现场。评阅教师在答辩前在毕业环节管理系统完成评阅。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审阅毕业设计(论文),给出评阅意见,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答辩。毕业设计复制比高于30%,原则上不能参加答辩;毕业论文复制比高于20%,原则上不能参加答辩。

二、答辩

1.学院答辩

1)院答辩小组成员由学院协调组织。

2)参加院答辩的学生为各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学生、教师推荐的学生、学院随机抽取和平时抽检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答辩前两天公布参加院答辩的学生名单。

2.系部答辩

1)各系部根据学生人数,安排评阅、答辩、成绩评定及资料的整理工作。

2)系部答辩结束后,请各系及时将二次答辩学生名单上报学院,并通知学生作好二次答辩准备。

3)各系对院答辩、系部一次答辩不及格的学生进行二次答辩,二次答辩通过最终成绩仅为及格;二次答辩不通过者延期一年参加明年的毕业环节。

467,各系汇总学生成绩并上报学院。

569日前,学院学位委员会完成学士学位评审。

6612前,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打印、装订和归档工作,由指导教师收齐签字认可后上交。

3.答辩、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及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三部分组成,比例按学校相关规定303040执行。

 

 

城市建设学院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