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及毕业相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18 访问次数: 114
各学院:
根据学校对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体部署,现将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遵照《常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严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质量关,对参加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做好最后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答辩条件的,坚决不予参加答辩。
二、日程安排
5月31日(第15周星期三)前:学院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意见报教务处实践科。安排意见中应包括:答辩日程安排、答辩工作组织和领导、各级答辩的具体安排(包括答辩组成员名单、学生名单、答辩时间与地点)、答辩成绩评定具体标准和办法等。
6月10日(第16周星期六)前: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检测与答辩,评定成绩。
6月11日(第16周星期日)前:学院系统完成特殊情况申请学位登记,上交特殊情况申请学位材料、未解除处分毕业生情况表。
6月12日(第17周星期一)前:学院学位委员会完成学士学位评审。学院上交会议纪要、毕业审核表等。
6月15日(第17周星期四)前:师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归档工作。
6月16日(第17周星期五):校学位委员会评审学士学位。
6月17日-6月20日(第18周星期二):学籍管理中心审查、核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6月20日(第18周星期二):毕业典礼。
6月21日(第18周星期三):毕业生离校。
6月26日(第19周星期一)前学院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实践科:
(1)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电子稿);
(2)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排序表(电子稿)、常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电子稿)、常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推荐表(电子稿);
(3)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电子稿及纸质稿)。
三、答辩组织
学院可结合学科特点及师生情况,采取学院、小组两级答辩。对确实无法实地参加答辩的学生,学院应做好准备,督促学生务必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线上完成论文答辩前各环节工作,可采取网络方式答辩,具体组织方式由学院视情况而定。
1. 学院答辩
以学院为单位组成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院负责人担任委员会召集人,秘书另定。院公开答辩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教务处将根据学院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组织观摩交流。
2. 小组答辩
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每个答辩小组的教师原则上应不少于3人。
四、答辩、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及成绩评定
1. 学院应加强对指导教师、评审教师、答辩委员会成绩评定工作的指导,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规范性、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2.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结构分制,即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三部分比例原则上为30:30:40。
学院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并周密部署本次答辩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圆满完成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教务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