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城市建设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评奖评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09    访问次数: 481

城建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要求,现开展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2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立城市建设学院2022年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朱平华乔元明

委员:王新杰、许霞、夏雄、杜尔登、郭王伯林、许、王 永、谢咏天(研究生代表)、李贤建(研究生代表)、史志浩(研究生代表)。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院2022年研究生评奖评优的组织、评审、推荐等工作。

二、评选奖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校级荣誉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活动积极分子

4.校级奖学金:科研实践综合奖

三、评选范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范围为所有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生。

科研实践综合奖,范围为非毕业班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生。

其他奖项均为20202021级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生。

四、评选流程

有意申报的研究生填写各奖项审批表,在截止时间前交研究生辅导员,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报研工部审批。研工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决定表彰。

五、评选依据

评奖评优严格按照《常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管理办法》、《常州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量化标准及评审细则(试行)》等规定。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名额分配

    备注:原则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活动积极分子不兼得。

七、注意事项:

1、要求认真填报研究生各项评奖评优审批表及汇总表。各类“审批表”(要放入学生档案,不要与其他材料装订)请用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签名均须手写,各栏目填写不能过于简单和含糊(照片不用贴)。手续不全者视作无效申请材料。

2.本人必须提交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A,B类课程)或中期考核成绩表,发表的论文和专利必须按照要求提交复印件(须经签字或盖章确认)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参选积极分子和优干的同学,有证明材料的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等);

3.成果以及申请材料的接收截止时间为10月9日。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9日至14日,若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城市建设学院学工办反映。

学工办电话:0519-863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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