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扬子-巴斯夫奖学金”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 2022-10-09 访问次数: 344
根据《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工业学院关于设立“扬子-巴斯夫奖学金”的协议》,现制定评审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申请条件
1、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2、本科学生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业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突出,上一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专业年级排名前1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研究生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科研突出;热心公益活动、社会责任感强、善于合作;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学生和研究生干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
1、奖励方案:本科生40名,研究生10名,每人2000元;
2、校计财处将“扬子-巴斯夫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给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校学生处和研究生部分别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评审办法
1、“扬子-巴斯夫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2、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每年将名额指标分配到各二级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表,学院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确定建议名单后,本科生建议名单报学生处,研究生建议名单报研究生部,审核后上报校综合审定。
3、在奖学金的评审、发放期间,一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行为者,即刻取消奖学金的获得资格。
四、本办法自协议签订生效,由校学生处和研究生部负责解释。